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标准,通过对长春燃气(珲春)有限公司LNG/L-CNG加气站进行现场勘察、评价与分析,本次评价结论如下: 1、该加气站站内设施与站外建筑物间距、站内设施间的防火间距均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相关规定。 2、该加气站主要负责人取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主要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从业人员均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并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3、该加气站给排水、消防设施、供配电、采暖、防雷、防静电以及建筑物符合规范要求。 4、该加气站的设备、设施运行良好,未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设施;设有PLC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报警器、紧急切断阀、防爆电气设施等安全设施。 5、该加气站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灼烫等,同时还存在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低温冻伤、坍塌、噪声等其它危险、有害因素。 本次评价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对该加气站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得出该加气站采取的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措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该加气站作业场所危险性属于高度危险,应引起高度重视。 6、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规定,经辨识,该项目的危险化学品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综上所述,长春燃气(珲春)有限公司LNG/L-CNG加气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次安全现状评价的结论为:符合安全条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