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一汽东机工减振器有限公司联合厂房3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及辅助设施的调试、试运行及企业管理状况进行现场考察,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遵循“三同时”的方针,对安全设施设计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均得到落实。 1)一汽东机工减振器有限公司联合厂房3建设项目位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大路1966号,一汽东机工减振器有限公司厂内。厂址选择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要求。建设项目的选址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该项目对安全设施设计中的安全设施均已采纳,并按“三同时”的要求,建成及投入使用,试生产及评价期间运行良好。 3)该建设项目工艺布置、安全设施等方面符合《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的相应安全对策和防护措施可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