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延边安然改性醇基燃料有限公司敦化分公司改性醇基燃料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工艺过程危险性分析及采用安全检查表、危险度评价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和道化学公司(DOW)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进行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1)延边安然改性醇基燃料有限公司敦化分公司改性醇基燃料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及装置内部设施的安全距离均满足《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品种主要有甲醇和醇基燃料。在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等危险因素。同时还存在机械伤害、触电、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有害因素。本项目危险化学品甲醇和醇基燃料的数量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在施工安装的过程中依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执行,并遵循了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并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要求设置了各项安全设施,经试生产和有关部门检查、检测、调试,各项指标合格且运行正常。 (4)试生产中表现出来的工艺技术成熟可靠;主要设备选型合理,制造规范;装置、设备及设施安全、可靠、运行正常;生产系统的各项工艺参数均控制在指标范围内,产出的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各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具备可操作性。 (5)该项目配备了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及应急救援器材,并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 6)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的要求。 综上:延边安然改性醇基燃料有限公司敦化分公司改性醇基燃料建设项目的生产状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